拖欠工资该怎么要回

时间:2024-02-28 12:34:32
拖欠工资该怎么要回

拖欠工资该怎么要回

拖欠工资该怎么要回,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支付令、申请劳动仲裁等的途径追讨工资。下面是拖欠工资该怎么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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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给劳动者足够的金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企业没有支付足够的金额或是拖欠拒绝支付金额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在此之后,用人单位或者企业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偿金。

赔偿金数额会按照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当满一年的时限,就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的数额。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情况下 ,按照一年赔偿;不满足六个月的,按照半年来计算,也就是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所以,我国既然有法律为广大劳动者保驾护航,那么,面对拖欠工资的行为,我们应该要怎么追讨呢?

首先,应该与老板进行协商,直接索要工资,协商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等内容。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的地方或者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以及正确数额。

这种方式叫做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解决之后,认为其下达的结果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调查后判决。以上均完成,企业依然不履行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是一些常用的手段,我们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企业的拖欠工资的行为,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劳动部门有权令企业必须支付拖欠的工资数额和赔偿金,必要的话,劳动部门甚至有权利给予企业相应的处罚。追讨工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上述是一些办法,然而,我要说的是,劳动者本身也要未雨绸缪。在企业或者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多多留下为企业工作的证明和证据,一定要仔细的审阅并且积极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都会成为我们日后起诉的关键性证据。说到底,还是要防患于未然,去正规的企业,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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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讨要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工资: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进行举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申请支付令。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企业应如何支付工资

第一,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第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三,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支付令、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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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如果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因此,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其合法权益。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二、哪些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所指“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

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实践中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用人单位经常性地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就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向单位讨要被无故拖欠的工资。在追讨工资时,要注意对相关证据的收集。用人单位如果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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