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时间:2024-02-28 12:27:11
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除了双方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外,一般无外人在场。在家庭中发现暴力时,受害人一定不要认为这是件丢人的事情,那么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1

家庭暴力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第一、委托律师调取派出所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可以报警,请求警察的帮助。警察的出警记录会载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而询问笔录记载的内容更为全面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一般情况下,派出所同意律师调取出警记录,而调取询问笔录,则需要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

第二、邻里的证言。

家庭暴力发生时,可及时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求助。要求其制止、劝阻、调解,并可要求制作相应书面材料。除双方当事人陈述外,家庭暴力发生时在场的亲友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可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第三、加害人《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证据。

加害人出于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可以作为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第四、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家庭暴力发生时,可进行录影录像。不过,它视听资料有缺陷,即对客观物质材料的依赖性极强,因为视听资料也容易被人们剪辑、编纂而失去真实性。所以,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必须经严格的审查判断,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最后补充一点,并非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够成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不能算做家庭暴力,其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如殴打行为导致了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会认定构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2

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呢?

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第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二、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三、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四、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五、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六、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3

一、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留存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一)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

《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二)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三)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四)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施暴者经教育不悔改,而变本加厉进行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反家暴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第十八条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总之,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实质上是一个复原家庭暴力原状的过程。无论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只要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只要举证合法,程序完备,都可以作为证据,以此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二、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所谓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家庭暴力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身体暴力。即对家庭成员身体的攻击行为或虐待体罚,如推挤、拳击、掐脖子、打耳光、咬、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有病不给治疗等。

2、语言暴力。以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恶意贬低等伤害自尊的言语、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

3、性暴力。指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4、冷暴力。表现为对家庭成员冷淡、轻视、疏远、漠不关心,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

《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